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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演员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被强制执行31万元

著名演员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被强制执行31万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30.96万元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件核心为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别墅改造工程引发的合同纠纷,其父王卫星作为发包方代表共同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著名演员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被强制执行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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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问题:工程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导致《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责任承担主体:王卫星作为发包方代表签订合同,王珞丹作为房屋实际购买人及受益人,法院认定双方需连带承担支付责任。

执行标的金额:原告主张欠款101.43万元,但法院最终判定支付30.96万元,可能因工程验收、质量争议或部分款项已通过其他方式结算等因素调整。

著名演员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被强制执行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