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2008年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供稿、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于2008年出版的立法文本出版物,完整收录了1997年12月29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同名法律。
该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确立了无偿献血制度作为医疗临床用血的唯一合法来源,明确18至55周岁健康公民的自愿献血原则,规定单次采血量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并对血站设立、采供血流程、临床用血管理等作出系统性规范,建立了应急用血机制和献血表彰制度 。
法律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职责、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权限及红十字会的宣传动员义务,建立血液质量检测制度,并规定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时免交相关费用,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可按规定减免费用,同时制定了非法采供血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如可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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