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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陕杰故意杀人案

米陕杰故意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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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陕杰故意杀人案

米陕杰故意杀人案,又称“米陕杰杀人案”,是2015年4月15日发生于四川省乐山市的一起致三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 。

2015年4月15日,41岁的犯罪嫌疑人米陕杰因家庭矛盾,于当日中午12时20分许驾驶摩托车,先后在乐山市中区南方大酒店地下停车场、海棠广场持刀杀害其三弟米延杰、大哥米川杰,随后又前往肖坝廉租房内持刀致伤米川杰女友黄某,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米陕杰作案后骑摩托车逃离现场,于4月16日中午被公安机关抓获 。

2016年7月12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米陕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米陕杰蓄意杀害他人并致3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明知他人注射毒品海洛因仍提供场所并致他人死亡,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辩护人提出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被害人存在过错等辩护意见,法院经查认为被害人在本案中存在一定过错,米陕杰归案后如实供述,但鉴于其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仍不足以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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