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莱芜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税收法律: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制定税收发展规划: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税收收入计划与管理:根据经济税源和上级国税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税收收入计划,并确保完成税收任务。
税种征收管理与稽查: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税收执法监督: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包括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和赔偿等工作。
进出口与涉外税收管理: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税收会计与统计: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经费与资产管理: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审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
人事与机构管理: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以及管理下一级国税局领导班子。
思想政治与教育培训: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纪检与监察: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税收科研与信息化: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以及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税法宣传: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并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税务代理监管:负责本地区税务代理的行政监管工作。
承办其他工作:承办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