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百科

新安县(今深圳、香港所在地的旧称)

新安县(今深圳、香港所在地的旧称)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新安县(今深圳、香港所在地的旧称)

新安县(别名宝安县)始建于明万历元年(1573年),取“革故鼎新,去危为安”之意,县治设于南头古城(今深圳市南山区),辖境涵盖今深圳市及香港地区,属广州府。其前身为东晋咸和六年(331年)设立的宝安县,唐至德二年(757年)更名东莞县,明万历年间因海防需要析置新安县。经济以产盐、茶叶、香料和稻米为主。清初实行迁界政策,康熙八年(1669年)复置后推行招垦政策,吸引粤闽赣等地客家人迁入,形成广府与客家杂居的族群结构,广府村落多分布于西部,客家村落集中于东部。

1842年至1898年,清政府通过《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展拓香港界址专条》陆续将香港岛、九龙及新界割让英国,新安县原3076平方公里辖区中有1055.61平方公里脱离管辖。1914年复称宝安县,1953年县治迁至深圳圩。境内南头古城始建于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现存明清时期县衙、关帝庙等遗迹,主街建筑以广府风格为基调。深港两地现存文氏宗祠、龙舟赛俗及同名地名,印证同源文化脉络。

想要了解更多“新安县(今深圳、香港所在地的旧称)”的信息,请点击:新安县(今深圳、香港所在地的旧称)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