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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庆安县客车坠河事故

黑龙江庆安县客车坠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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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庆安县客车坠河事故

黑龙江庆安县客车坠河事故,又称“5·23”客车坠河事故,是发生在2010年5月23日黑龙江省庆安县呼兰河李贵渡口的一起车辆落水灾难。

5月23日14时许,一辆牌号为黑M15826的宇通客车在李贵渡口经摆渡船摆渡过河时坠入呼兰河。 车辆出发时载有29人,中途6人下车,事故发生时车内23人落水。绥化市与庆安县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调集汽艇、吊车等设备开展搜救,消防、武警、安监等部门联合救援。最初确认3人生还、6人遇难、14人下落不明。随着搜救进行,最终确认事故造成19人遇难,3人生还。 庆安县多方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城乡同一个标准”进行赔偿,截至7月2日,19名遇难者家属共得到赔偿金470万元。 庆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贵渡口负责人谷春风和摆渡员吕怀珍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5年,客车驾驶员张忠生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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