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辽宁省境内历史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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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是辽宁省境内历史政区。西汉始置时原名交黎县,属辽西郡东部都尉治所 。东汉元初二年更名昌黎县,成为辽东属国治所,三国曹魏时期属幽州昌黎郡 。
晋泰始十年改隶平州昌黎郡,十六国时期先后归属前燕、前秦、后燕及北燕政权。东晋太元五年昌黎郡迁治龙城(今朝阳),北魏真君八年将昌黎县并入龙城县 。隋朝废除昌黎郡建制,唐朝曾复置后又废止。金大定二十九年广宁县更名为昌黎县,治所在今河北昌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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