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民政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南昌县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南昌市南昌县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南昌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南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南昌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南昌县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县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现任县长为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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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南昌市南昌县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南昌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南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南昌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南昌县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和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县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现任县长为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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