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最新落户政策!满足这些就可以轻松落户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21年上海落户政策主要包括非户籍应届生及留学生落户、人才引进落户、居转户、科创人员及重点支持行业落户、投靠落户五大板块,具体内容如下:
非户籍应届生及留学生落户
非户籍应届生:非上海户籍的应届毕业生落户标准分为72分,需满足在上海市有自有住房(凭《房屋所有权证》)和稳定收入工作(凭单位证明)两个条件,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去上海市公安局户政科申领户口准入证明。应届生积分落户只针对非上海户籍应届毕业生,全国高校、科研院所等应届毕业生来上海工作,都可以申请,但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留学生:需符合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特定高校获得硕士或本科学历学位、进修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等条件之一,且最近连续6个月或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一定标准,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人才引进落户
包括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等十一类人才。
居转户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以缩短至5年。
科创人才:
创业人才:获得特定创业投资额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根据投资额不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5年或3年。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一定技术交易额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根据交易额不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5年或3年。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2年。
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5年。
临港新片区对符合一定工作年限并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对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的用人单位的核心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
科创人员及重点支持行业落户
创业人才: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上海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企业家:同时符合运营上海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等条件的企业家,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外省人员与本市居民(年满35周岁)婚姻满10年,或少数民族、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婚姻满7年,或外省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登记婚姻满5年,可投靠配偶户口所在地。
老人投靠: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且子女或亲属拥有本市户口或接受其落户的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需拥有本市户口),可投靠子女或亲属户口所在地。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夫妻双方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子女拥有本市户口,也可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
子女投靠:外省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的未成年子女,本市居民需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可投靠父母户口所在地。父母双方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及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的子女年满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也可投靠。本市动员分配去外省工作现已批准回沪落户人员的子女,子女从未就业,父母户口所在地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子女拥有本市户口,可投靠父母。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的子女,符合计划生育的子女,可投靠父母户口所在地。子女为成年在沪居住生活,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的外省市小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随父母在沪居住满5年,子女未成年,也可投靠父母户口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