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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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由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马安中心小学制作的微课课程,授课教师为江继文。课程以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能为核心内容,通过视听化手段向学生普及国家权力机关运行机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主要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宪法(需由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经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制定基本法律,选举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国家机构领导人,审查国民经济计划及国家预算,批准省级行政区划建制,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并行使其宪法未明示但应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课程运用人大代表履职影像与图示化讲解相结合的方式,阐释立法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职权的具体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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